关于举办第十七届“争鸣杯”辩论赛的通知
日期:2026-09-01 17:06:49  作者:校团委   来源:  浏览量:0

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辨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,丰富第二课堂活动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以青春思辨点燃军训热情,助力学风建设,由校团委主办、校学生会学习部和校辩论队联合承办的第十七届“争鸣杯”辩论赛即将开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思辨新视界,青春向未来

二、辩题范围

青年成长;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;爱校荣校;社会热点;科技人文;职业规划

三、面向对象

全体在校生(鼓励跨年级、跨专业组队参赛)

四、赛程安排

1.院级选拔: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院内比赛,选拔并推荐1—2支队伍参加校级比赛。每支队伍5名队员,其中4名正式队员,1名替补队员。请以学院为单位,于9月6日17:00前提交报名表电子版,邮箱liyunze66@qq.com:

2.校级初赛:9月12日-9月13日

3.校级复赛:9月19日-9月20日

4.校级半决赛:9月23日

5.校级决赛:具体时间根据赛事进程另行通知

五、奖项设置

本次比赛设团体奖(冠亚军)和单项奖(每场比赛决出1名最佳辩手)。根据进入比赛不同阶段赋予相应素质教育学分。

六、赛事说明

1.为保证比赛公平,校级比赛由各学院学生代表、专业教师及校辩论队成员组建评审团担任评委。赛前主办方将依据评分规则对评委进行统一培训。

2.请参赛选手仔细阅读通知及细则,熟悉本次比赛的日程安排及规则,遵守比赛的各项纪律,如遇特殊问题,请及时与赛事负责人取得联系,请按正规流程进行问题反馈,主办方将及时响应并协调安排;参赛队伍应于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,若本场比赛开始15分钟后没有到场,则视为弃权。

3.校级比赛期间,各学院应组织学生观众观看比赛,对参赛选手进行加油、鼓励,但不得影响比赛现场的正常秩序。

联系人:校学生会学习部 李云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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