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6-06-24 10:33:19  作者:校团委   来源:  浏览量:0

为深入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集聚青年人才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的工作部署,依据《2026年“扬帆计划·省直机关大学生实习”实施方案》(辽团联发[2026]2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引导我校青年学子深入政务一线、积累实践经验、扎根辽宁发展,切实做好本年度省直机关大学生实习组织报名相关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施时间

省直机关大学生实习报名截至时间:2026年6月30日,学生通过平台投递简历(应附带报名登记表和政治考察表,见附件1),7月3日前,与提供实习岗单位签订实习协议。

二、实习时间:

暑期实习:2026年7月—8月,面向全国符合条件高校在读大学生开展招募;

秋季实习:2026年9月—12月,面向沈阳市域内高校在读大学生开展招募。

暑期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,经用人单位、实习学生双向协商一致,可接续参与秋季阶段实习。

三、活动覆盖单位

省(中)直机关及直属单位

四、实习工作内容

1. 社会观察: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、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。

2. 业务实践: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,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、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。

3. 特色交流: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。

并在实习期间完成“ 三个一”任务:一是参加一次单位主题党(团)日活动。二是每名实习学生撰写一篇关于实习感受、收获和思考的总结,进一步推广介绍实习成效。三是每名实习学生返校后立足所在班级、团支部,至少进行一次实习经历分享,引导动员更多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实习实践。

五、参与学生范围及条件

原则上应为辽宁省内高校和辽宁省外高校辽宁籍在读大学生

1. 理想信念坚定,道德品行优良,身心健康,识大体,顾大局,政治面貌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或共青团员。

2. 本科生为二、三年级学生或已被录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大四学生,研究生年级不限。

3. 优先考虑在校期间任职学生干部的人员,包含班级班长、团支部干部,党支部正、副书记,以及在校院两级学生会、团委、学生社团相关岗位任职满1学年的在校学生。

4. 优先考虑参加过各级“青马工程”的学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学生。

5. 结合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,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一定倾斜。

六、提交材料:平台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登记表和政治考察表(需合并在一份材料里,并扫描成PDF版作为附件在平台上传(见附件2:学生参与操作手册。),如上传材料不足,提供实习岗位单位将不予审核。)

七、工作要求

1. 各学院应大力开展校内宣传活动,广泛发动大学生上线建档并及时完成身份认证审核。严格落实实习申报管理制度,明确报名相关约束要求。本次实习实行单人单岗申报制度,所有学生仅可申报一个实习岗位,严禁多岗位重复投递;针对学生违规多头报名、重复报名所引发的岗位冲突、岗位空缺等各类问题,由各学院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全权统筹协调,并妥善处置相关后续问题。

2.近期是报名的高峰期,请各学院务必把相关表格和操作手册发到学生手中,其中,报名登记表和政治考察表需要学院团委把关材料后,提交OA申请校团委盖章,学生上传平台,用人单位才能审核。

3.请各学院支持鼓励学生参与扬帆计划,及时收集学生信息,于2026年6月30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反馈,附件3: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26年扬帆计划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至校团委王奕童老师处(wangyitong@neusoft.edu.cn)。

 

特此通知


核发:xujingwen@employee.dnui 点击数:0 收藏本页